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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限制塑料袋规定

时间:2008-10-08 | 栏目:国外政策 | 人参与讨论

  我国超市目前已经限制塑料袋的使用,逐渐以自带或布袋取而代之,从超市购物就可以说明一切,那我们看看其它国家是如何限制的。

        韩国 1999年实行了购物袋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消费量下降了60%。

  德国 塑料袋根据大小来收费,从0.05欧元到0.5欧元不等;帆布袋或棉布袋售价不到1欧元。所有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商店都要缴纳回收费。

  美国 旧金山市议会2007年3月通过禁止超市、药店等零售商使用化工塑料袋法案,从而成为通过此类环保法案的第一个美国城市。法案规定,当地零售商只允许向顾客提供纸袋、布袋或以玉米(1885,9.00,0.48%,吧)副产品为原料生产的可降解生物塑料袋,化工塑料袋被严格禁止。
 
  孟加拉国 法律规定进口或销售塑料袋的人可被判最高10年刑,发放塑料袋者则可被处以6个月的监禁。有些商人曾被罚款,最多的被罚了2000美元。

  南非 2003年5月出台法律禁止生产和进口厚度小于80微米的塑料袋(后放宽到小于30微米),违反者可被处以最多10万兰特或最长10年监禁。在此后的一年中,全国塑料袋的使用量比原来下降了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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