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化科ODS替代品及氟精细品搬迁技改(2)

2018-10-22 王涛 中国氟塑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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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精馏残液由本项目建设的废液焚烧炉焚烧处理;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因此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公司简介:
      浙江化工院科技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原浙江省化工研究院)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创建于1950年1月,于1999年9月整体转制成科技型企业集团。2008年6月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以现金加股权的方式增资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权,注册资本增至14.7亿元。2009年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化工院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浙化科”)是由中化蓝天集团公司投资兴建、以生产含氟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的氟化工公司,是中化蓝天集团公司的氟化工产业投资平台。浙化科于2003年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占地215亩,注册资本1.5亿元。主要从事三氟乙酸及其衍生产品、P1011水处理剂、H1301、七氟-2-碘代丙烷等精细化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