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日期:2008-11-19来源:中国聚四氟乙烯网 作者:Tefl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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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
说 明 根据《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第7 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编制并向公约缔约方大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中央政府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实施计划; 第二部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编写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计划; 第三部分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编写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的编制遵循公约缔约方大会通过的编制实施计划的临时导则。
为指导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履约工作,特制定其简本,并印发实施。
简本不包括全本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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