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昊晨光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

2013-09-03 李艳 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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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发布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规定》,以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根据该《规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安全环保处负责协助实施。新加入公司的员工、岗位变动的员工、外来临时施工人员和在职员工,都要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法律和法规与标准、职业健康基本知识、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作业现场主要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等相关内容的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规定》明确了不同对象的培训时侧重内容,要求对在职员工的培训做到结合作业特点、季节气候特点,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活动,并要求记录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