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三爱富六氟丙烷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2)

2010-04-05 氟树脂 中国氟塑料网
人参与讨论 评论

  江苏南大戈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在接受委托后,对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调研,并收集有关材料。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接近完成,报告书送审前需要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对影响

  (1)废水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HF碱洗废水、新增设备及地面冲洗水、新增焚烧炉洗气废水和新增生活污水等,拟混合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2)废气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精馏系统产生的脱轻废气(低沸)、焚烧炉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等。其中脱轻废气拟用气柜收集后送公司焚烧炉焚烧处理,最终无害化排放。焚烧塔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拟通过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加强绿化带建设来减轻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固废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四氟丙烯生产过程的废硅胶、精馏残液、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

  其中废硅胶拟送回厂家再生处理;精馏残液(高沸)拟送公司焚烧炉焚烧;废水处理污泥主要成分为CaF2等,拟干燥后外售作建材;废包装材料拟送回厂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保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最终所有固废实现零排放。

  (4)噪声

  拟建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泵、压缩机、风机和精馏设备等,经厂房隔声、加设防震垫等降噪处理后,设备运行噪声对该区域的环境噪声影响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发生超标现象。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属于2005年12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06]140号)鼓励类化工中第9条“有机硅、有机氟及高性能无机氟化工产品生产”。不属于苏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和苏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2004年8月印发的《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导向目录》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地区发展规划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原则。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以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因此,在建设方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拟建项目在江苏省常熟氟化学工业园内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