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发难中国稀有金属出口(3)

2009-07-15 聚四氟乙烯 中国聚四氟乙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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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控制金属资源出口量是中国通过调节资源价值从而平衡国际贸易的理性之举。中国的确为金属资源的出口大国,甚至有的还处于垄断地位,但在国际市场中依然没有定价权,并且宝贵的稀有金属被大量“贱卖”。以贵金属铟为例,该材料80%都出自我国,但其国际价格仅1000美元上下,与3000-5000美元的合理价位相距甚远。因此,为恢复资源的本来经济价值,让资源的定价权回归到自己手中,中国必须对资源的开采和出口进行调节与控制。
  中国做法符合国际规则
  虽然中国对金属资源的出口管理有许多可以摆上桌面的理由,但欧美都会视而不见。他们为自己指控中国所寻找的依据是,中国政府限制金属资源出口违反了国际贸易法则和“入世”的承诺。其实不然。
  首先,中国政府的做法并没有违反联合国所框定的国际贸易法则。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第四条(5)款规定:“每个国家对自己的自然资源和一切经济活动拥有充分的永久主权。为了保卫这些资源,每个国家都有权采取适合于自己情况的手段,对本国资源及其开发实行有效控制……,任何一国都不应遭受经济、政治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胁迫,以致不能自由地和充分地行使这一不容剥夺的权利。”
  其次,中国政府的做法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定。根据《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二十条第七款明确规定,如果WTO成员认为,某一种资源或者某一种资源性产品甚至这种资源性产品的加工性的出口如果过度,带来本国资源的枯竭,或者是环境污染过度严重,WTO成员国有权对这种资源的生产、销售、出口采取相应的出口管制和出口限制。
  再其次,中国的做法并没有违背加入世贸易组织的郑重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附件6为“实行出口税的产品”清单,此清单包括钨、锌、锡、铅、铌、钽、钒、锑等金属矿砂及其精矿、未锻轧金属及其合金、废碎料和粉末,还有铝、铜、镍等有色金属及其合金。因此,如果硬说中国违反自己的承诺,实是毫无根据。